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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土壤抗蚀性  土壤肥力质量  表土资源  坡耕地  红壤 
描述:研究结果如下:(1)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养分分布特征与土壤肥力质量评价通过内梅罗土壤肥力综合评价模型评价了三个实验区坡耕地表土肥力质量,结果表明表土肥力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分别为进贤县高安县湖口县
全文:研究结果如下:(1)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养分分布特征与土壤肥力质量评价通过内梅罗土壤肥力综合评价模型评价了三个实验区坡耕地表土肥力质量,结果表明表土肥力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分别为进贤县高安县湖口县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土壤抗蚀性  土壤肥力质量  表土资源  坡耕地  红壤 
描述:研究结果如下:(1)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养分分布特征与土壤肥力质量评价通过内梅罗土壤肥力综合评价模型评价了三个实验区坡耕地表土肥力质量,结果表明表土肥力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分别为进贤县高安县湖口县
全文:研究结果如下:(1)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养分分布特征与土壤肥力质量评价通过内梅罗土壤肥力综合评价模型评价了三个实验区坡耕地表土肥力质量,结果表明表土肥力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分别为进贤县高安县湖口县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土壤抗蚀性  土壤肥力质量  表土资源  坡耕地  红壤 
描述:研究结果如下:(1)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养分分布特征与土壤肥力质量评价通过内梅罗土壤肥力综合评价模型评价了三个实验区坡耕地表土肥力质量,结果表明表土肥力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分别为进贤县高安县湖口县
全文:研究结果如下:(1)鄱阳湖流域红壤坡耕地表土资源养分分布特征与土壤肥力质量评价通过内梅罗土壤肥力综合评价模型评价了三个实验区坡耕地表土肥力质量,结果表明表土肥力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分别为进贤县高安县湖口县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的完善
作者: 徐忠麟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完善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描述:江西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念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全文:江西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念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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