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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民生审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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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依恬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审计监督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民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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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起动,经济区建设中的民生审计问题就是一个倍受关注的问题,因为经济区建设中的大多工程或者本身就是民生工程,或者是对民生问题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工程。可以通过开展民生审计来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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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起动,经济区建设中的民生审计问题就是一个倍受关注的问题,因为经济区建设中的大多工程或者本身就是民生工程,或者是对民生问题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工程。可以通过开展民生审计来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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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九江区域血吸虫病疫情动态及预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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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玲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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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九江区域血吸虫病疫情动态及预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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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九江区域血吸虫病疫情动态及预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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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玲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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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九江区域血吸虫病疫情动态及预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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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九江区域血吸虫病疫情动态及预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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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玲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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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九江区域血吸虫病疫情动态及预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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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典型区域五氯酚残留特征及长距离迁移模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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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洪锐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土地利用类型 POPs 五氯酚 TaPL3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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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研究以鄱阳湖南矶山地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中五氯酚(PCP)的残留状况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初步探讨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的理化性质与污染物残留量间可能存在的联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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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本研究以鄱阳湖南矶山地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中五氯酚(PCP)的残留状况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初步探讨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的理化性质与污染物残留量间可能存在的联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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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典型区域五氯酚残留特征及长距离迁移模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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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洪锐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土地利用类型 POPs 五氯酚 TaPL3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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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研究以鄱阳湖南矶山地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中五氯酚(PCP)的残留状况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初步探讨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的理化性质与污染物残留量间可能存在的联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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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本研究以鄱阳湖南矶山地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中五氯酚(PCP)的残留状况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初步探讨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的理化性质与污染物残留量间可能存在的联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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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典型区域五氯酚残留特征及长距离迁移模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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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洪锐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土地利用类型 POPs 五氯酚 TaPL3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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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研究以鄱阳湖南矶山地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中五氯酚(PCP)的残留状况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初步探讨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的理化性质与污染物残留量间可能存在的联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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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本研究以鄱阳湖南矶山地区为研究对象,对区域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中五氯酚(PCP)的残留状况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初步探讨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底质的理化性质与污染物残留量间可能存在的联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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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势格局”与业权归属:鄱阳湖草洲纠纷的历史考察:以银宝湖和黄土湖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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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敏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业权 权势格局 习惯 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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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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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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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势格局”与业权归属:鄱阳湖草洲纠纷的历史考察:以银宝湖和黄土湖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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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敏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业权 权势格局 习惯 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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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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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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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势格局”与业权归属:鄱阳湖草洲纠纷的历史考察:以银宝湖和黄土湖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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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敏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业权 权势格局 习惯 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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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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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