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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水域黄色物质的吸收特性及遥感反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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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文韬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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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水域黄色物质的吸收特性及遥感反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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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水域黄色物质的吸收特性及遥感反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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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文韬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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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水域黄色物质的吸收特性及遥感反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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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水域黄色物质的吸收特性及遥感反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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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文韬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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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水域黄色物质的吸收特性及遥感反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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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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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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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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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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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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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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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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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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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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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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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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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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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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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春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鄱阳湖湿地 生态环境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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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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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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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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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春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鄱阳湖湿地 生态环境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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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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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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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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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春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鄱阳湖湿地 生态环境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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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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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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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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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春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鄱阳湖湿地 生态环境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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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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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完善建议。论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鄱阳湖湿地的基本情况、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论文的第二部分是对鄱阳湖湿地的概述,介绍湿地、鄱阳湖湿地等基本概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