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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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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协同关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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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鉴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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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协同关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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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动态博弈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服务供应链协调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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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娟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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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基于动态博弈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服务供应链协调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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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协同关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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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鉴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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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协同关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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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动态博弈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服务供应链协调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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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娟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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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基于动态博弈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服务供应链协调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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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协同关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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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鉴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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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集群和城市群协同关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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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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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爱民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水资源 现状 完善途径 行政管理体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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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现状,加强和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制是保护水资源的关键。但是现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使水资源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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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现状,加强和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制是保护水资源的关键。但是现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使水资源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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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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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爱民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水资源 现状 完善途径 行政管理体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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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现状,加强和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制是保护水资源的关键。但是现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使水资源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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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现状,加强和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制是保护水资源的关键。但是现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使水资源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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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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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爱民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水资源 现状 完善途径 行政管理体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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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现状,加强和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制是保护水资源的关键。但是现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使水资源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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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现状,加强和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体制是保护水资源的关键。但是现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使水资源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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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势格局”与业权归属:鄱阳湖草洲纠纷的历史考察:以银宝湖和黄土湖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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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敏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业权 权势格局 习惯 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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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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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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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势格局”与业权归属:鄱阳湖草洲纠纷的历史考察:以银宝湖和黄土湖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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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敏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09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业权 权势格局 习惯 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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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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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草洲“契约”或“官府布告”等所载内容本身并不能从本质上决定草洲业权的归属,草洲业权在乡土社会的具体运作主要还得靠“业主”自身的“权势”来定。换言之,“均势格局”下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仍会显得“模糊”;而在“差势格局”下,强势的一方无需有业权仍能实际拥有业权,而弱势的一方即便有业权依据,业权在现实中也往往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