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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的形成与发展实证研究
作者: 周维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熵权灰色关联  城市群  产业发展 
描述: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城市群发展战略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城市群发展战略可以极大地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工业化、城市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两大推动力。包括美国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和圣地亚哥--旧金山城市群以及我国长江珠江三角城市群在内的众多城市群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无不应证了以上观点。构建环鄱阳湖城市群,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经济实力,降低发展成本,形成带动整个江西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群和经济增长极。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的思路框架及技术路线;研究成果以及可能出现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城市群的定义及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世界城市群发展态势及特点,从中总结城市群的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环鄱阳湖城市群与国内中部四大城市群的发展比较,指出环鄱阳湖城市群存在的差距。第四部分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和现状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区域范围,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过程,定性描述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现状。第五部分运用熵权灰色关联模型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产业结构特征及功能联系进行研究,详细的分析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产业竞争力。第六部分结合环鄱阳湖城市群现状及其前面的分析,提出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的发展思路。
全文: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城市群发展战略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城市群发展战略可以极大地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工业化、城市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两大推动力。包括美国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和圣地亚哥--旧金山城市群以及我国长江珠江三角城市群在内的众多城市群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无不应证了以上观点。构建环鄱阳湖城市群,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经济实力,降低发展成本,形成带动整个江西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群和经济增长极。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的思路框架及技术路线;研究成果以及可能出现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城市群的定义及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世界城市群发展态势及特点,从中总结城市群的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环鄱阳湖城市群与国内中部四大城市群的发展比较,指出环鄱阳湖城市群存在的差距。第四部分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和现状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区域范围,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过程,定性描述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现状。第五部分运用熵权灰色关联模型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产业结构特征及功能联系进行研究,详细的分析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产业竞争力。第六部分结合环鄱阳湖城市群现状及其前面的分析,提出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的发展思路。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问题研究
作者: 游娟丽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立法  低碳经济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描述:温室气体过度排放引发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给世界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低碳经济应运而生。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各国都纷纷走上低碳之路,我国也将低碳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之一。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撑,因此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低碳经济法已经刻不容缓。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江西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原有的良好生态环境也开始恶化。所以江西省要实现经济增长,发展方式的转变是至关重要的。以实现发展为目标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就成为江西省发展的契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低碳经济,给予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是非常重要和极其必要的。江西省尽管较早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制度,但就规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的法律而言,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所以,借鉴英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经验,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际情况,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有重要意义。本文的重点在于,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基本思路。全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包括相关概念的解析、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我国学者的研究现状等;第二部分简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条件及价值,并进一步在第三部分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简要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立法概况及启示;第五部分在立法模式的选择、立法的制度选择和构建法律体系方面,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全文:温室气体过度排放引发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给世界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低碳经济应运而生。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各国都纷纷走上低碳之路,我国也将低碳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之一。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撑,因此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低碳经济法已经刻不容缓。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江西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原有的良好生态环境也开始恶化。所以江西省要实现经济增长,发展方式的转变是至关重要的。以实现发展为目标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就成为江西省发展的契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低碳经济,给予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是非常重要和极其必要的。江西省尽管较早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制度,但就规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的法律而言,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所以,借鉴英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经验,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际情况,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有重要意义。本文的重点在于,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基本思路。全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包括相关概念的解析、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我国学者的研究现状等;第二部分简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条件及价值,并进一步在第三部分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简要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立法概况及启示;第五部分在立法模式的选择、立法的制度选择和构建法律体系方面,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的形成与发展实证研究
作者: 周维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熵权灰色关联  城市群  产业发展 
描述: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城市群发展战略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城市群发展战略可以极大地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工业化、城市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两大推动力。包括美国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和圣地亚哥--旧金山城市群以及我国长江珠江三角城市群在内的众多城市群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无不应证了以上观点。构建环鄱阳湖城市群,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经济实力,降低发展成本,形成带动整个江西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群和经济增长极。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的思路框架及技术路线;研究成果以及可能出现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城市群的定义及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世界城市群发展态势及特点,从中总结城市群的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环鄱阳湖城市群与国内中部四大城市群的发展比较,指出环鄱阳湖城市群存在的差距。第四部分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和现状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区域范围,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过程,定性描述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现状。第五部分运用熵权灰色关联模型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产业结构特征及功能联系进行研究,详细的分析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产业竞争力。第六部分结合环鄱阳湖城市群现状及其前面的分析,提出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的发展思路。
全文: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城市群发展战略一直是国民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城市群发展战略可以极大地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工业化、城市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两大推动力。包括美国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和圣地亚哥--旧金山城市群以及我国长江珠江三角城市群在内的众多城市群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无不应证了以上观点。构建环鄱阳湖城市群,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经济实力,降低发展成本,形成带动整个江西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群和经济增长极。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的思路框架及技术路线;研究成果以及可能出现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城市群的定义及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世界城市群发展态势及特点,从中总结城市群的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环鄱阳湖城市群与国内中部四大城市群的发展比较,指出环鄱阳湖城市群存在的差距。第四部分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和现状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区域范围,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形成过程,定性描述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现状。第五部分运用熵权灰色关联模型对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产业结构特征及功能联系进行研究,详细的分析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产业竞争力。第六部分结合环鄱阳湖城市群现状及其前面的分析,提出了环鄱阳湖城市群经济的发展思路。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问题研究
作者: 游娟丽  来源:江西农业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立法  低碳经济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描述:温室气体过度排放引发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给世界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低碳经济应运而生。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各国都纷纷走上低碳之路,我国也将低碳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之一。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撑,因此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低碳经济法已经刻不容缓。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江西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原有的良好生态环境也开始恶化。所以江西省要实现经济增长,发展方式的转变是至关重要的。以实现发展为目标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就成为江西省发展的契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低碳经济,给予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是非常重要和极其必要的。江西省尽管较早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制度,但就规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的法律而言,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所以,借鉴英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经验,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际情况,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有重要意义。本文的重点在于,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基本思路。全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包括相关概念的解析、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我国学者的研究现状等;第二部分简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条件及价值,并进一步在第三部分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简要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立法概况及启示;第五部分在立法模式的选择、立法的制度选择和构建法律体系方面,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全文:温室气体过度排放引发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给世界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低碳经济应运而生。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各国都纷纷走上低碳之路,我国也将低碳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之一。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撑,因此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低碳经济法已经刻不容缓。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江西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原有的良好生态环境也开始恶化。所以江西省要实现经济增长,发展方式的转变是至关重要的。以实现发展为目标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就成为江西省发展的契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低碳经济,给予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是非常重要和极其必要的。江西省尽管较早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制度,但就规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的法律而言,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所以,借鉴英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经验,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际情况,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有重要意义。本文的重点在于,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基本思路。全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包括相关概念的解析、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我国学者的研究现状等;第二部分简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条件及价值,并进一步在第三部分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简要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立法概况及启示;第五部分在立法模式的选择、立法的制度选择和构建法律体系方面,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低碳经济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低碳经济的分析和建议
作者: 黄婷婷  来源:大观周刊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期刊 关键词: 二氧化碳浓度升高  全球气候变化  全球气候变暖  鄱阳湖  生态经济区  经济与环境  环境问题  低碳 
描述:的龙头,其发展的核心就是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并进,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可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1 生态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内涵 生态经济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为核心
全文:的龙头,其发展的核心就是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并进,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可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1 生态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内涵 生态经济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为核心
鄱阳湖流域克氏原螯虾的资源状况及长江中下游克氏原螯虾遗传多样性研究
作者: 黄羽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克氏原螯虾  生活史  遗传多样性  长江中下游  寿命  AFLP  鄱阳湖  生物检测 
描述: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如下:1.实际种群分析模型(VPA)分析显示在稳定状态下,各个体长的现存量、死亡量、渔获量随着体长增加的变化曲线关系。首先,捕捞死亡系数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即捕捞死亡系数缓慢
全文: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如下:1.实际种群分析模型(VPA)分析显示在稳定状态下,各个体长的现存量、死亡量、渔获量随着体长增加的变化曲线关系。首先,捕捞死亡系数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即捕捞死亡系数缓慢
鄱阳湖流域克氏原螯虾的资源状况及长江中下游克氏原螯虾遗传多样性研究
作者: 黄羽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克氏原螯虾  生活史  遗传多样性  长江中下游  寿命  AFLP  鄱阳湖  生物检测 
描述: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如下:1.实际种群分析模型(VPA)分析显示在稳定状态下,各个体长的现存量、死亡量、渔获量随着体长增加的变化曲线关系。首先,捕捞死亡系数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即捕捞死亡系数缓慢
全文: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如下:1.实际种群分析模型(VPA)分析显示在稳定状态下,各个体长的现存量、死亡量、渔获量随着体长增加的变化曲线关系。首先,捕捞死亡系数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即捕捞死亡系数缓慢
鄱阳湖流域克氏原螯虾的资源状况及长江中下游克氏原螯虾遗传多样性研究
作者: 黄羽  来源:南昌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克氏原螯虾  生活史  遗传多样性  长江中下游  寿命  AFLP  鄱阳湖  生物检测 
描述: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如下:1.实际种群分析模型(VPA)分析显示在稳定状态下,各个体长的现存量、死亡量、渔获量随着体长增加的变化曲线关系。首先,捕捞死亡系数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即捕捞死亡系数缓慢
全文: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如下:1.实际种群分析模型(VPA)分析显示在稳定状态下,各个体长的现存量、死亡量、渔获量随着体长增加的变化曲线关系。首先,捕捞死亡系数呈现出先缓慢上升后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即捕捞死亡系数缓慢
鄱阳湖水域权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 胡菲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用益物权  鄱阳湖  水域权 
描述:尽管中国的水域管理相比较于过去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目前鄱阳湖乃至全国各地区的水域管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目前实行的水域管理不能完全适应水域利用开发所带来的新问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水域权的建立是实现有法可依,实现水域良好有序管理的关键措施之一。但是作为一项制度,涉及水域权的规定十分缺乏,有待于继续探讨和研究。针对这一特别制度的探究,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水域权基本理论的概括叙述,分别从水域和水域权的定义、性质、内容与构成展开叙述。我国水域的定义是指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鱼塘。关于水域权概念定位学界尚没有定论,笔者根据水域的特征和海域权的相关理论总结和概括了水域权的概念,是指水域资源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对水域即从水面到水底的一定范围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另外将水域同海域的异同进行比较,说明水域权单独立法的可行性。第二部分是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水域权制度。在日本的法律看来,水域是公用物,不设定所有权,一般公众都享有自由使用的权利。韩国的法律则规定公有水面的使用权由行政特许的方式直接取得,授予公有水面使用权的主体是海洋水产管理部门。英美法系国家将水域视为水下土地,参照土地相关法律制度适用。澳门地区的水域权制度规定水域是专用的,但是即使是属于水域公产的区域,只要符合相应法律制度的规定也可以租赁或者临时性占用。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鄱阳湖水域地区现行水域权制度存在的问题。鄱阳湖水域目前实行的法律制度基于历史的局限性和其他原因滞后于鄱阳湖水域的现实发展,法律制度的规定也过于笼统和原则,许多涉及水域及湖区的管理和规划活动都难以进行实际的实施和操作,远远不能达到依法保护和开发水域的目的。我国与水或者水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来就十分少,加上大部分都属于公法,仅由公法对水域资源进行调整和保护的话,会因为利益的驱使产生权利混乱和重开发而轻保护的现象,矛盾弊端凸显。第四部分主要是对鄱阳湖水域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水域权是将某块特定的水域作为权利的内容直接使用支配,通过对某块特定水域的支配使用从而取得经济效益或其他利益,同时水域权的使用和支配也是具有排他性。依据水域权的特性和物权的理论将水域权作为物权乃至用益物权是符合物权理论和水域使用特征的。因此本文在用益物权的理论基础上通过对水域权的取得、登记、流转以及终止等具体的法律适用来构建起鄱阳湖水域权的法律制度,同时借用民法、行政法、环境法的调整完善水域权的制度构成。
全文:尽管中国的水域管理相比较于过去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目前鄱阳湖乃至全国各地区的水域管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目前实行的水域管理不能完全适应水域利用开发所带来的新问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水域权的建立是实现有法可依,实现水域良好有序管理的关键措施之一。但是作为一项制度,涉及水域权的规定十分缺乏,有待于继续探讨和研究。针对这一特别制度的探究,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水域权基本理论的概括叙述,分别从水域和水域权的定义、性质、内容与构成展开叙述。我国水域的定义是指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鱼塘。关于水域权概念定位学界尚没有定论,笔者根据水域的特征和海域权的相关理论总结和概括了水域权的概念,是指水域资源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对水域即从水面到水底的一定范围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另外将水域同海域的异同进行比较,说明水域权单独立法的可行性。第二部分是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水域权制度。在日本的法律看来,水域是公用物,不设定所有权,一般公众都享有自由使用的权利。韩国的法律则规定公有水面的使用权由行政特许的方式直接取得,授予公有水面使用权的主体是海洋水产管理部门。英美法系国家将水域视为水下土地,参照土地相关法律制度适用。澳门地区的水域权制度规定水域是专用的,但是即使是属于水域公产的区域,只要符合相应法律制度的规定也可以租赁或者临时性占用。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鄱阳湖水域地区现行水域权制度存在的问题。鄱阳湖水域目前实行的法律制度基于历史的局限性和其他原因滞后于鄱阳湖水域的现实发展,法律制度的规定也过于笼统和原则,许多涉及水域及湖区的管理和规划活动都难以进行实际的实施和操作,远远不能达到依法保护和开发水域的目的。我国与水或者水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来就十分少,加上大部分都属于公法,仅由公法对水域资源进行调整和保护的话,会因为利益的驱使产生权利混乱和重开发而轻保护的现象,矛盾弊端凸显。第四部分主要是对鄱阳湖水域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水域权是将某块特定的水域作为权利的内容直接使用支配,通过对某块特定水域的支配使用从而取得经济效益或其他利益,同时水域权的使用和支配也是具有排他性。依据水域权的特性和物权的理论将水域权作为物权乃至用益物权是符合物权理论和水域使用特征的。因此本文在用益物权的理论基础上通过对水域权的取得、登记、流转以及终止等具体的法律适用来构建起鄱阳湖水域权的法律制度,同时借用民法、行政法、环境法的调整完善水域权的制度构成。
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区环境规制问题研究
作者: 马伟伟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环境规制  生态工业园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描述:环境保护、资源的循环利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人类正面临着长期以来为换取经济效益而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以及对环境的破坏的恶果,环境、资源的恶化已经逐步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状态。越来越多的政府、团体、学者开始思考如何使得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谐共存。丹麦卡伦堡的生态工业体系是生态工业园发展的开端,环境破坏的最小化、资源循环利用最大化的经济运行方式引起了各国的注意,很多国家纷纷开始研究并建立起了适应本国状况的生态工业园区,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都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同时也将环境保护与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更为广泛的运用到企业的日常运作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其规划伊始便是以江西省的环境资源为其优势,力图创建我国经济区发展的新模式,即在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同时大力发展经济,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共存。生态工业园是江西省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园区的环境状况将直接决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否能够达到其规划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政府对生态工业园的环境规制是园区环境管理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方式,在国内外生态工业园的长期实践中,环境规制也体现出了其重要性与有效性。本文结合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的具体情况,从工业园实际状况出发,运用理论与园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现今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现状及环境规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向。本文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对国内外的研究状况进行了综述,以外部性理论、庇古税与科斯理论以及循环经济等理论为基础探讨了国内外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实例分析了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区的环境规则状况,从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区环境规制的立法状况、环境规制的实施状况及环境规制实施效率三个方面的不足进行了分析。最后,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园区共生网络建设、加强经济性规制手段运用、提高园区环境自治能力以及引入第三部门参与管理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如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应在建立有利于生态工业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力求注重整体环境效益的提高不片面要求达标;在园区共生网络建设方面,要创造有利于工业共生网络培植与成长的制度环境,发挥园区企业自身作用,充分利用生态工业园区集聚优势实现园区内资源共享、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在加强经济性规则手段方面,应通过完善征税(收费)制度、建立经济性补贴政策、优化环境资源价格等方面推动生态工业园环境规制方式从过政策性规制转向经济性规制与政策性规制相结合的方式;在提高环境自治能力方面,应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互动、鼓励公众的环保参与、建立完善园区自治平台三个方面共同推进,力求克服政府规制过程当中可能发生的政府失灵现象,以保证环境规制的效率;在引入第三部门参与管理方面,通过第三部门的参与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的监督以及政策结果的评估的政策全过程,利用第三部门的专业性、公正性,更好地保证环境规制的执行及效果。本文是以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环境规制问题为研究对象,所提出的问题与解决方式均是以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环境规制的整体发展状况为目标,所提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及代表性,希望能为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区环境规制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全文:环境保护、资源的循环利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人类正面临着长期以来为换取经济效益而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以及对环境的破坏的恶果,环境、资源的恶化已经逐步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状态。越来越多的政府、团体、学者开始思考如何使得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谐共存。丹麦卡伦堡的生态工业体系是生态工业园发展的开端,环境破坏的最小化、资源循环利用最大化的经济运行方式引起了各国的注意,很多国家纷纷开始研究并建立起了适应本国状况的生态工业园区,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都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同时也将环境保护与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更为广泛的运用到企业的日常运作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其规划伊始便是以江西省的环境资源为其优势,力图创建我国经济区发展的新模式,即在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同时大力发展经济,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共存。生态工业园是江西省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园区的环境状况将直接决定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否能够达到其规划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政府对生态工业园的环境规制是园区环境管理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方式,在国内外生态工业园的长期实践中,环境规制也体现出了其重要性与有效性。本文结合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的具体情况,从工业园实际状况出发,运用理论与园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现今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现状及环境规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向。本文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对国内外的研究状况进行了综述,以外部性理论、庇古税与科斯理论以及循环经济等理论为基础探讨了国内外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实例分析了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区的环境规则状况,从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区环境规制的立法状况、环境规制的实施状况及环境规制实施效率三个方面的不足进行了分析。最后,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园区共生网络建设、加强经济性规制手段运用、提高园区环境自治能力以及引入第三部门参与管理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如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应在建立有利于生态工业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力求注重整体环境效益的提高不片面要求达标;在园区共生网络建设方面,要创造有利于工业共生网络培植与成长的制度环境,发挥园区企业自身作用,充分利用生态工业园区集聚优势实现园区内资源共享、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在加强经济性规则手段方面,应通过完善征税(收费)制度、建立经济性补贴政策、优化环境资源价格等方面推动生态工业园环境规制方式从过政策性规制转向经济性规制与政策性规制相结合的方式;在提高环境自治能力方面,应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互动、鼓励公众的环保参与、建立完善园区自治平台三个方面共同推进,力求克服政府规制过程当中可能发生的政府失灵现象,以保证环境规制的效率;在引入第三部门参与管理方面,通过第三部门的参与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的监督以及政策结果的评估的政策全过程,利用第三部门的专业性、公正性,更好地保证环境规制的执行及效果。本文是以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环境规制问题为研究对象,所提出的问题与解决方式均是以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环境规制的整体发展状况为目标,所提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及代表性,希望能为环鄱阳湖生态工业园区环境规制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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