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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表层悬沙粒度遥感反演研究
作者: 张萌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鄱阳湖  粒度  悬浮泥沙  光谱反射率  定量反演 
描述:三个时期的实测调查采样和实验室测量获得悬沙的粒度和浓度数据,进行了鄱阳湖地区光谱特征的研究以及悬沙粒度反演模型的建立。根据实测的粒度数据,对三种分布模式下的中值粒径、平均粒径和众数粒径进行了分析,中值
全文:三个时期的实测调查采样和实验室测量获得悬沙的粒度和浓度数据,进行了鄱阳湖地区光谱特征的研究以及悬沙粒度反演模型的建立。根据实测的粒度数据,对三种分布模式下的中值粒径、平均粒径和众数粒径进行了分析,中值
鄱阳湖表层悬沙粒度遥感反演研究
作者: 张萌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鄱阳湖  粒度  悬浮泥沙  光谱反射率  定量反演 
描述:三个时期的实测调查采样和实验室测量获得悬沙的粒度和浓度数据,进行了鄱阳湖地区光谱特征的研究以及悬沙粒度反演模型的建立。根据实测的粒度数据,对三种分布模式下的中值粒径、平均粒径和众数粒径进行了分析,中值
全文:三个时期的实测调查采样和实验室测量获得悬沙的粒度和浓度数据,进行了鄱阳湖地区光谱特征的研究以及悬沙粒度反演模型的建立。根据实测的粒度数据,对三种分布模式下的中值粒径、平均粒径和众数粒径进行了分析,中值
鄱阳湖表层悬沙粒度遥感反演研究
作者: 张萌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鄱阳湖  粒度  悬浮泥沙  光谱反射率  定量反演 
描述:三个时期的实测调查采样和实验室测量获得悬沙的粒度和浓度数据,进行了鄱阳湖地区光谱特征的研究以及悬沙粒度反演模型的建立。根据实测的粒度数据,对三种分布模式下的中值粒径、平均粒径和众数粒径进行了分析,中值
全文:三个时期的实测调查采样和实验室测量获得悬沙的粒度和浓度数据,进行了鄱阳湖地区光谱特征的研究以及悬沙粒度反演模型的建立。根据实测的粒度数据,对三种分布模式下的中值粒径、平均粒径和众数粒径进行了分析,中值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的设置与运行研究
作者: 李杏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环保审判组织  环境纠纷  设置与运行模式 
描述:设置专门的环保审判组织符合当今司法专业化的趋势,在解决环境纠纷中有弥补行政效力、拓宽救济途径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经验启示,并以此为基点求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的模式。本文一共有四章,主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来进行阐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现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武宁、永修、修水、鄱阳、共青及南昌西湖设置了环保审判组织,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第二章对域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综合评述各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突出讲述了澳大利亚、美国、瑞典3个国家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通过总结域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经验,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第三章对江西省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启示进行了总结概括。回顾了我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历程,阐述其综合情况,突出讲述了昆明和贵阳环保审判组织设置运行的情况并总结了省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在借鉴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经验和启示的基础上探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的模式。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主要模式是环境保护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对这几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发展的情况和生态保护的现状,探讨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综合模式。研究认为应该用综合模式替代单一的模式,首先在江西省高院设置环保审判庭统领指导,另外分别在九江、南昌、景德镇和新余中院设置环保合议庭审理该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一、二审环境案件和由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或者标的额较大的一审环境案件。同时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环保合议庭负责审理辖区内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相关民事、刑事和行政类一审环境案件。本章最后部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运行方式进行了探讨。分别从环保审判组织的管辖、审判人员组成、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立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情况和现有审判资源基础之上,提出有效、公正的运行模式。
全文:设置专门的环保审判组织符合当今司法专业化的趋势,在解决环境纠纷中有弥补行政效力、拓宽救济途径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经验启示,并以此为基点求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的模式。本文一共有四章,主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来进行阐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现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武宁、永修、修水、鄱阳、共青及南昌西湖设置了环保审判组织,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第二章对域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综合评述各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突出讲述了澳大利亚、美国、瑞典3个国家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通过总结域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经验,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第三章对江西省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启示进行了总结概括。回顾了我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历程,阐述其综合情况,突出讲述了昆明和贵阳环保审判组织设置运行的情况并总结了省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在借鉴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经验和启示的基础上探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的模式。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主要模式是环境保护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对这几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发展的情况和生态保护的现状,探讨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综合模式。研究认为应该用综合模式替代单一的模式,首先在江西省高院设置环保审判庭统领指导,另外分别在九江、南昌、景德镇和新余中院设置环保合议庭审理该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一、二审环境案件和由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或者标的额较大的一审环境案件。同时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环保合议庭负责审理辖区内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相关民事、刑事和行政类一审环境案件。本章最后部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运行方式进行了探讨。分别从环保审判组织的管辖、审判人员组成、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立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情况和现有审判资源基础之上,提出有效、公正的运行模式。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的设置与运行研究
作者: 李杏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环保审判组织  环境纠纷  设置与运行模式 
描述:设置专门的环保审判组织符合当今司法专业化的趋势,在解决环境纠纷中有弥补行政效力、拓宽救济途径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经验启示,并以此为基点求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的模式。本文一共有四章,主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来进行阐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现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武宁、永修、修水、鄱阳、共青及南昌西湖设置了环保审判组织,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第二章对域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综合评述各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突出讲述了澳大利亚、美国、瑞典3个国家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通过总结域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经验,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第三章对江西省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启示进行了总结概括。回顾了我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历程,阐述其综合情况,突出讲述了昆明和贵阳环保审判组织设置运行的情况并总结了省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在借鉴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经验和启示的基础上探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的模式。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主要模式是环境保护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对这几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发展的情况和生态保护的现状,探讨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综合模式。研究认为应该用综合模式替代单一的模式,首先在江西省高院设置环保审判庭统领指导,另外分别在九江、南昌、景德镇和新余中院设置环保合议庭审理该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一、二审环境案件和由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或者标的额较大的一审环境案件。同时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环保合议庭负责审理辖区内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相关民事、刑事和行政类一审环境案件。本章最后部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运行方式进行了探讨。分别从环保审判组织的管辖、审判人员组成、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立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情况和现有审判资源基础之上,提出有效、公正的运行模式。
全文:设置专门的环保审判组织符合当今司法专业化的趋势,在解决环境纠纷中有弥补行政效力、拓宽救济途径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经验启示,并以此为基点求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的模式。本文一共有四章,主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来进行阐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现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武宁、永修、修水、鄱阳、共青及南昌西湖设置了环保审判组织,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第二章对域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综合评述各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突出讲述了澳大利亚、美国、瑞典3个国家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通过总结域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经验,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第三章对江西省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启示进行了总结概括。回顾了我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历程,阐述其综合情况,突出讲述了昆明和贵阳环保审判组织设置运行的情况并总结了省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在借鉴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经验和启示的基础上探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的模式。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主要模式是环境保护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对这几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发展的情况和生态保护的现状,探讨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综合模式。研究认为应该用综合模式替代单一的模式,首先在江西省高院设置环保审判庭统领指导,另外分别在九江、南昌、景德镇和新余中院设置环保合议庭审理该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一、二审环境案件和由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或者标的额较大的一审环境案件。同时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环保合议庭负责审理辖区内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相关民事、刑事和行政类一审环境案件。本章最后部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运行方式进行了探讨。分别从环保审判组织的管辖、审判人员组成、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立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情况和现有审判资源基础之上,提出有效、公正的运行模式。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的设置与运行研究
作者: 李杏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环保审判组织  环境纠纷  设置与运行模式 
描述:设置专门的环保审判组织符合当今司法专业化的趋势,在解决环境纠纷中有弥补行政效力、拓宽救济途径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经验启示,并以此为基点求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的模式。本文一共有四章,主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来进行阐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现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武宁、永修、修水、鄱阳、共青及南昌西湖设置了环保审判组织,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第二章对域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综合评述各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突出讲述了澳大利亚、美国、瑞典3个国家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通过总结域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经验,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第三章对江西省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启示进行了总结概括。回顾了我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历程,阐述其综合情况,突出讲述了昆明和贵阳环保审判组织设置运行的情况并总结了省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在借鉴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经验和启示的基础上探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的模式。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主要模式是环境保护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对这几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发展的情况和生态保护的现状,探讨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综合模式。研究认为应该用综合模式替代单一的模式,首先在江西省高院设置环保审判庭统领指导,另外分别在九江、南昌、景德镇和新余中院设置环保合议庭审理该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一、二审环境案件和由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或者标的额较大的一审环境案件。同时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环保合议庭负责审理辖区内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相关民事、刑事和行政类一审环境案件。本章最后部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运行方式进行了探讨。分别从环保审判组织的管辖、审判人员组成、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立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情况和现有审判资源基础之上,提出有效、公正的运行模式。
全文:设置专门的环保审判组织符合当今司法专业化的趋势,在解决环境纠纷中有弥补行政效力、拓宽救济途径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经验启示,并以此为基点求索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的模式。本文一共有四章,主要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来进行阐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现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武宁、永修、修水、鄱阳、共青及南昌西湖设置了环保审判组织,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阐述。第二章对域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综合评述各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突出讲述了澳大利亚、美国、瑞典3个国家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情况。通过总结域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经验,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第三章对江西省外的环保审判组织的设置与运行的启示进行了总结概括。回顾了我国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历程,阐述其综合情况,突出讲述了昆明和贵阳环保审判组织设置运行的情况并总结了省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与运行的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在借鉴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经验和启示的基础上探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和运行的模式。国内外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主要模式是环境保护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对这几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发展的情况和生态保护的现状,探讨构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设置的综合模式。研究认为应该用综合模式替代单一的模式,首先在江西省高院设置环保审判庭统领指导,另外分别在九江、南昌、景德镇和新余中院设置环保合议庭审理该市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一、二审环境案件和由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案件或者标的额较大的一审环境案件。同时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环保合议庭负责审理辖区内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相关民事、刑事和行政类一审环境案件。本章最后部分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审判组织的运行方式进行了探讨。分别从环保审判组织的管辖、审判人员组成、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立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情况和现有审判资源基础之上,提出有效、公正的运行模式。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
作者: 李洋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地方环境法规体系 
描述: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全文:江西一直重视地方环境立法,现已形成由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和其他立法四大类法规构成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中还存在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地方特色不鲜明、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及内部存在一定冲突和矛盾等问题。对此,江西应当在先进的立法理论指导下,突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环境特色和核心环境资源要素,建立健全相关环境法规规章,构建更加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以为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体系的构建展开了论述和探讨。第一章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立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理论上的分类即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循环发展四个方面,并且对现行法律法规从发布主体以及发布修正时间上进行了梳理。此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了论述。得出的主要问题有:立法理念未把生态利益摆在首位、重复国家立法多,地方特色不鲜明、在结构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协调。第二章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的问题,相关学者也进行了体系重构的思考,笔者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先“破”后“立”的方式,提出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体系构建的新思考,此处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文章的论点所在。笔者提出了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主干,并对对需要重新制定、需要修改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根据环境法基本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即生态保全类、污染防治类、循环经济类和环境程序类四个方面,并展开了分别论述。第三章针对鄱阳湖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建议,包括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共三个方面。
鄱阳湖水体反射光谱分析及悬浮泥沙定量反演研究
作者: 李文红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反射光谱  鄱阳湖  悬浮泥沙  粒径  定量反演  浓度 
描述:鄱阳湖是我国的第一大淡水湖,是我国珍贵的水资源宝库,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意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已被正式列为国家战略,所以鄱阳湖的监测与保护意义重大,悬浮泥沙作为重要的水质参数,是衡量水环境好坏的指标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遥感信息技术的进步,遥感技术在水环境监测与水质参数定量反演的应用日趋广泛,方法也不断发展与成熟。本文基于此,以鄱阳湖为研究区域,通过实地调研与实验室处理获得所需研究数据,进行了研究区域反射光谱特征的分析,以及悬浮泥沙浓度的定量反演。根据实测光谱数据,本文分析了调研时段研究区域的悬浮泥沙浓度与粒度分布规律,初步探究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分析了研究区域的光谱反射特征,以及反射光谱与悬浮泥沙浓度、粒度变化的响应关系,对反射光谱曲线形态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包括宽峰型和窄峰型两种,不同的光谱曲线形态对应不同的悬浮泥沙浓度、粒径特征和水体特征。研究区域水体的光谱特征符合典型的二类水体反射规律,光谱反射曲线有两个明显的反射峰。悬浮泥沙浓度与反射率具有很好的响应关系,随着悬浮泥沙浓度增大,水体反射率逐渐上升,第一反射峰向长波方向移动,峰值移动范围575nm-605nm,第一与第二反射峰峰值差值逐渐减小,第二反射峰位于775nm附近。悬浮泥沙粒径与光谱反射率呈现负相关的特点,粒径越大,反射率越低。借鉴之前许多研究者的研究成果,本文进行了悬浮泥沙浓度以及粒径敏感波段的探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不同遥感因子、不同形式的浓度、粒径、粒径分布定量反演模型,并对模型精度进行了验证。悬浮泥沙浓度的最佳敏感波段是Landsat8近红外波段与绿光波段比,悬浮泥沙浓度反演模型中该波段二项式模型和考虑粒径的悬浮泥沙浓度反演模型中该波段幂函数模型精度最好,拟合度分别为0.9848和0.9852,均方根误差分别为0.0094和0.0187,以粒径做归一化可以有效提高考虑粒径的悬浮泥沙浓度反演模型的精度。悬浮泥沙粒径的最佳敏感波段是Landsat8红光波段和绿光波段的比,悬浮泥沙粒径的反演模型中该波段的指数模型精度最好,拟合度0.6434,均方根误差0.9575,悬浮泥沙粒径分布的反演模型整体精度欠佳,相对而言指数模型最好,拟合度0.4609。在对研究区域调研准同步遥感影像预处理的基础上,将反演模型进行了应用,得到了悬浮泥沙浓度和粒径的分布图,显示与调研实测数据的趋势基本一致。
全文:鄱阳湖是我国的第一大淡水湖,是我国珍贵的水资源宝库,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意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已被正式列为国家战略,所以鄱阳湖的监测与保护意义重大,悬浮泥沙作为重要的水质参数,是衡量水环境好坏的指标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遥感信息技术的进步,遥感技术在水环境监测与水质参数定量反演的应用日趋广泛,方法也不断发展与成熟。本文基于此,以鄱阳湖为研究区域,通过实地调研与实验室处理获得所需研究数据,进行了研究区域反射光谱特征的分析,以及悬浮泥沙浓度的定量反演。根据实测光谱数据,本文分析了调研时段研究区域的悬浮泥沙浓度与粒度分布规律,初步探究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分析了研究区域的光谱反射特征,以及反射光谱与悬浮泥沙浓度、粒度变化的响应关系,对反射光谱曲线形态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包括宽峰型和窄峰型两种,不同的光谱曲线形态对应不同的悬浮泥沙浓度、粒径特征和水体特征。研究区域水体的光谱特征符合典型的二类水体反射规律,光谱反射曲线有两个明显的反射峰。悬浮泥沙浓度与反射率具有很好的响应关系,随着悬浮泥沙浓度增大,水体反射率逐渐上升,第一反射峰向长波方向移动,峰值移动范围575nm-605nm,第一与第二反射峰峰值差值逐渐减小,第二反射峰位于775nm附近。悬浮泥沙粒径与光谱反射率呈现负相关的特点,粒径越大,反射率越低。借鉴之前许多研究者的研究成果,本文进行了悬浮泥沙浓度以及粒径敏感波段的探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不同遥感因子、不同形式的浓度、粒径、粒径分布定量反演模型,并对模型精度进行了验证。悬浮泥沙浓度的最佳敏感波段是Landsat8近红外波段与绿光波段比,悬浮泥沙浓度反演模型中该波段二项式模型和考虑粒径的悬浮泥沙浓度反演模型中该波段幂函数模型精度最好,拟合度分别为0.9848和0.9852,均方根误差分别为0.0094和0.0187,以粒径做归一化可以有效提高考虑粒径的悬浮泥沙浓度反演模型的精度。悬浮泥沙粒径的最佳敏感波段是Landsat8红光波段和绿光波段的比,悬浮泥沙粒径的反演模型中该波段的指数模型精度最好,拟合度0.6434,均方根误差0.9575,悬浮泥沙粒径分布的反演模型整体精度欠佳,相对而言指数模型最好,拟合度0.4609。在对研究区域调研准同步遥感影像预处理的基础上,将反演模型进行了应用,得到了悬浮泥沙浓度和粒径的分布图,显示与调研实测数据的趋势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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